管委会各部门、各园区、各基层企业工会:
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精神,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协助政府做好困难职工家庭解困脱困工作,进一步加大帮扶和保障力度,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,根据市委和市总工会的工作要求,高新区总工会决定在 2018年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送温暖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时间
2018 年春节前
二、摸底调查
各级工会组织要组织力量,集中时间摸清本单位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,进一步完善困难职工登记档案。凡符合救助条件的请按有关条件填写申请表及相关材料,并于1月19日前报送高新区总工会,经总工会研究决定后,发放困难职工救助金。
三、困难职工的申报条件
1、所在单位已在高新区成立工会;
2、职工家庭平均月收入低于济南市最低工资标准;
3、职工本人或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或因遭受意外灾害 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,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职工。
四、申请材料要求
1、困难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;
2、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相关困难证明,即单位(社
区、村委会)出具的职工家庭困难证明。
3、困难职工救助申请表。(基层工会意见栏加盖工会章)
4、因病致困的,出具患病人员的医疗费证明材料及结算明细单复印件。
5、名单公示。各单位需将困难职工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。
五、上报工作
截至2018年1月19日前,各管委会各部门、各园区、各基层企业工会将本单位困难职工材料及单位公示证明(包括文字和图片材料)报高新区总工会。
附:特困职工救济申请表
济南高新区总工会
2018年1月2日
高新区各学校:
请根据总工会通知要求申报本单位困难职工,并于1月17日前将所提供材料整理好上交区教育局308室。联系人:华逢瑞 联系电话88871902.
高新区教育工会
困难职工救济申请表
职工 | 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参加工作时间 | ||||||
单位 | 电 话 | 月收入(元) | ||||||||
配偶 | 姓名 | 工作单位 | 月收入(元) | |||||||
家庭人口 | 家庭人均月收入(元) | 是否需管委会领导重点看望 | ||||||||
详细家庭住址 | ||||||||||
困 难 原 因 | ||||||||||
基层工会意见 |
年 月 日 | |||||||||
高新区总工会意见 |
年 月 日 |